——为提高我校毕业生防范就业陷阱支招
进入每年的大学生们求职高峰时期。各种各样的招聘会接踵而来,这里面鱼龙混杂。据一项针对大学生求职的调查显示,有70%的被访者表示曾经遇到过“求职陷阱”,还有不少学生称有过“二次受骗”的经历。那么,怎样才能在求职过程中规避“求职陷阱”呢?
一、常见毕业生就业陷阱及点评
陷阱一:不通过正规渠道招聘
毕业生小张在人才招聘会上找工作时,一个中年男子出现在她面前,说他们单位正在招聘一批业务经理,请小张有空到他们单位去看一下,留给小张一份岗位要求及联系电话,同时主动要小张将简历及联系电话给他。职业顾问点评: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各类正规渠道招聘。
职业顾问点评:像小张遇到的招聘单位就需引起毕业生注意和警惕,不要毫无防备地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这样的单位。因为这样的单位其内部管理很可能存在问题,甚至还存在欺骗毕业生的可能。
陷阱二:承诺工资很高但要先收费
毕业生小李通过网上求职发现一家公司要招人,与公司面谈后,人事主管当即决定录用小李,并承诺了相当高的月薪待遇,但要求小李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交纳2000元押金,待小李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归还。
职业顾问点评: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引起注意,因为少数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初期就很容易获得高收入。同时,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收费项目,要敢于说不。
陷阱三:要你介绍他加盟
毕业生小王,最近在人才市场门口遇到了自称是某公司业务主管的一年轻人,搭讪了几句后,“业务主管”说公司正需要像小王所学专业的毕业生,并表示该公司发展前途非常好,收入也非常高,只要小王肯努力。同时,这年轻人告诉小王,因业务发展很快,让小王把自己的朋友也带到公司一同发展。
职业顾问点评:前些年,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如遇到类似小王遇到的情况,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得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或同学一同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四: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小宋通过招聘会进入杭州一家公司,当小宋提出要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公司表示不与小宋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甚至不签订劳动合同。小宋觉得公司给出的薪水不错,就同意了公司的做法。
职业顾问点评:就业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果不签订该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适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可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五: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毕业生小潘在一次现场招聘会上看到一家单位非常适合自己,对招聘广告上“单位每月提供住房补贴500元”感到很满意。但后来,小潘发现她的工资单里并没有500元住房补贴。她马上向办公室反映,办公室工作人员说该补贴单位已取消了,并拿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给小潘看,合同上也没有约定单位要支付她该补贴。小潘哑口无言。
职业顾问点评:一般来说,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在法律上并非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用人单位对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
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如小潘,当初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应该仔细查看合同内容中是否有关于住房补贴的条款。
二、防范就业陷阱的对策
(一)仔细鉴别各类就业信息,有效识别就业陷阱
毕业生对来自不同招聘渠道的信息,要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对就业信息的真伪要有一定的辨别力,这样才能有效识别就业信息的陷阱。一般来来自学校就业网站和校园招聘会的信息最可信赖,就业部门只是第一道“防火墙”,要甄别真伪,还要多了解;对信息量最大的网上招聘不能轻信,比较有权威的网站应该是与政府人事部门链接的官方网站,对社会上举办的招聘会要有的放矢,否则会有让自己的简历落入非法中介机构的风险;应聘时,要注意从多方面了解应聘单位是否合法规范,可从工商局网站或者学长那里了解该公司的声誉等等。
(二)了解国家有关就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自身法律意识
毕业生应了解目前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熟悉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就业过程中因为公司规定与国家政策法规有抵触,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则可以依法办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对毕业生普遍关心的试用期的问题、违约金的问题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三)端正就业态度,平等地与用人单位交往
尽管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但毕业生在求职中,绝不能低三下四、任人摆布,更不应怨天尤人、听天由命。而应积极主动,有尊严、有信心地与招聘单位进行平等交往。求职与招聘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双方是平等的,只有双赢,才真正有利于双方。毕业生一定要尽可能地了解用人单位情况。
(四)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注意约定条款的合理性
在签协议和合同前,毕业生除了要了解和掌握国家就业政策和规定、明确就业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外,还应该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注意约定条款的合理性。有些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会附加补充协议或增加某些条框,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内容,具有毕业生进入用人单位后需要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性质。毕业生在签订这些条款时,一定要仔细研究,力求了解条款的内容和含义,如有不清楚的可向用人单位和老师咨询,切忌不甚了了,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新余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