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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劳动监察支队招聘见习大学生简章

时间:2016-02-29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招聘若干名劳动保障监察见习大学生,协助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支队计划招聘4名劳动保障监察见习大学生,男女不限,见习期限为一年,即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报名时需出示毕业证原件。

2、具有新余市区(含分宜、渝水)常住户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限法律、计算机、文秘类。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见习期待遇

1、签订见习协议正式上班后,生活补贴1500元/月,伙食补贴330元/月。

2、享受国家法定假期等休息日。

3、可参与国家人事考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行动等检查。

四、联系方式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何 梁 电话:0790-6736098

QQ:1466158164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新余学院学生就业与事务处 邮编338004 电话/传真:0790-6666056 电子信箱:xyxyjy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