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接省就业办通知,2017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行网络实名认证后由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打印,为做好全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络实名认证和打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6年9月26日开始 ,毕业生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网络实名认证:一是PC方式,按“江西教育网→大学生就业→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名认证打印申请”的步骤操作并确定(网络地址 http://www.jxjob.net/sqjyxys/);二是APP方式,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见附件一),安装手机APP“E朝朝”后,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按“首页→省级专版→协议书实名确定” 的步骤操作并确定。
2、毕业生完成就业协议书网络实名认证后,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对毕业生填报内容进行审核打印。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解约、遗失等情况申请补办等按照《新余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见附件二)执行。
附件: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络实名认证手机APP 下载地址
2、新余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
招生就业处
2016年9月26日
附件一
毕业生协议书网络实名认证手机APP 下载地址
附件二
新余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管理办法
(修订稿)
《江西省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江西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就业文书,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持一份,它在客观上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的权力和义务。协议书一旦经协议方签订,即成为一份有效的法律文书。为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行为,提高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就业协议书的注册、发放办法与使用原则
1、毕业生本人手机下载E-朝朝APP软件(或登陆http://www.jxjob.net/sqjyxys/),按照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学生版)进行注册实名认证,信息要填写完全(包括电话、QQ、家庭联系人、家庭电话、健康状况、政治面貌、出生年月等),实名认证后协议书由招生就业处按班级统一打印,一人一号,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各学院设定专人负责)每年10月到招生就业处签名领取。
2、各学院就业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发放协议书,毕业生在领取时必须由本人签名备案,签名表存档并保留至毕业后两年。
3、以升学、入伍等形式就业而不需要使用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在离校前将协议书交还所在学院。
4、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一周内将属学校存档一份寄回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人员。
二、就业方案制定时间安排
1、各学院将有效就业协议书录入就业二级管理系统,并将录入完毕的协议书交招生就业处审核,每年5月中旬拟制就业方案报招生就业处。
2、招生就业处收到协议书后在就业二级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6月上旬审核各学院就业方案后汇总并制定全校就业方案上报省就业办。
三、毕业生解除协议书的规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应该诚实守信,履行就业协议(合同)书的规定。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并要求更换新的协议书,在依据就业协议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1、首先须征得原就业单位的同意,并由原就业单位出具解除原协议书的公函或证明,并将原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回所在学院;
2、向所在学院提出解除协议的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可到就业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
3、向所在学院出示自己新的用人单位拟录用的公函;
4、学院就业工作人员收集以上证明材料向招生就业处办理解除协议的手续并重新领取新协议书;
5、毕业生由于事先未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而单方面违约,由此而引起得各种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四、关于遗失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文书,毕业生必须认真保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生保管不善丢失的不予补发,如遇特殊情况的毕业生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1、因本人不慎遗失、被盗的须及时报告所在学院,并登报公开声明原就业协议书作废;
2、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后(申请表格可到就业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学院应指派专门人员核实情况,情况报告应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3、学院就业工作人员凭以上材料到招生就业处登记备案后允许毕业生凭用人单位接收函(录用公函)领取新协议书;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不得以丢失或其它方式欺骗学校以重新择业。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毕业生的责任,直至取消其派遣资格。由此而引起得各种责任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新近出台的有关规定相违背,以上级规定为准。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