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355号)文件要求, 2018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已开始,上级发文已上传至就业工作QQ群共享和学校就业网,所有符合文件规定的毕业生均可申请。
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18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的宣传、申请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18届的发放工作。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申请时间截止2017年10月24日,发放时间为2017年12月底,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先将申请所需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将申请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统一交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在校生和毕业生按文件要求准备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统一将申请材料交创业学院审核。
一次性求职补贴联系人:李 勇 13879039303
一次性创业补贴联系人:王静茹 18720401103
附:1、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所需材料
2、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点击下载 )
3、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材料
4、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点击下载)
招生就业处
二○一七年九月四日
附件1: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三份):
(一)、家庭困难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1、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账户(使用学校发的建设银行卡)
5、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
6、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7、最低生活保障发放银行流水
(二)、就业困难毕业生(身体残疾)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账户(使用学校发的建设银行卡)
5、本人残疾证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银行卡账户(使用学校发的建设银行卡)
5、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学校资助中心盖章)复印件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先将材料交至各学院学生管理与就业科科长处,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截止时间:10月24日
附件3: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材料:
1、《江西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税收或免税证明
8、进货单
9、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
10、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二)、企业材料
1、《江西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9、员工工资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